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4條 法規: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4條 遴選會應參酌校務發展需要,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執行下列任務:一、決定候選人產生方式。二、決定遴選程序。三、審核候選人資格。四、就二人以上之合格候選人審議,遴選校長人選送本部部長核定後聘任。五、其他有關校長遴選之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