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 第8條 法規: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8條 研究人員之資格審定、聘任、聘期及升等有關事項,由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其辦法由各校定之。本辦法有關專門著作、重要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特殊貢獻之認定及國內外重要研究機構獎勵之界定,由各校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