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12條 法規: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產業及科技目 第12條 為培養國民運動習慣,並振興運動產業,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前項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