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5條 法規: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第5條 本部審查前條之申請案,得視案件性質,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實務界人士或機關代表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審查小組應由委員五人至七人組成,以書面或召開會議方式進行審查,並以過半數委員之同意為決議。實際補助、補貼金額或其他紓困相關措施,由本部核定後通知申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