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委託或輔導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 第12條 法規:運動部委託或輔導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產業及科技目 第12條 計畫經費撥付及核結方式如下:一、第一期:受委託者收受第十條之書面通知後,應檢具書面通知及領據,報本部按核定經費百分之五十撥付。二、第二期:受委託者收受前條之書面通知後,應檢具書面通知、收支結算表及原始憑證,報本部按核定經費百分之五十撥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