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法規: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國民體育法母法 第9條 特定體育團體得於其章程規定會員入會未滿一年者,不得行使選舉權及罷免權。但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進行之改選,不受入會未滿一年不得行使選舉權之限制。各類理事及監事之選舉,由所有具投票權之會員(包括團體會員代表)投票者,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