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所稱國際運動賽會,指下列賽會:
一、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奧運)。
二、亞洲運動會(以下簡稱亞運)。
三、世界大學運動會(以下簡稱世大運)。
四、世界運動會(以下簡稱世運)。
五、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帕運)。
六、亞洲帕拉運動會(以下簡稱亞帕運)。
七、達福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聽障運)。
八、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國際賽會。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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