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國民體育法母法 第10條 特定體育團體依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者,其會員代表名額及選舉規定,應於其組織章程明定,經其理事會擬訂,報教育部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