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第9條 法規: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9條 實驗教育計畫評鑑結果(以下簡稱評鑑結果),分為優良、良、待改善及不通過四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