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第16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6條 本標準除第三條及第四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