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2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2條 本基金屬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管理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