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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一切收支均應納入本基金,依法辦理。
學校不得再新設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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