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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取得參加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資格,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廢止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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