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3條 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審定機關,指國家教育研究院。本辦法所稱申請人,指依公司法登記經營圖書出版之公司。 本條定義的名詞 審定機關 申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