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 第11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1條 學校辦理業界專家之遴聘程序及相關權利義務事項,由學校定之。學校與業界專家簽訂聘任契約,應載明業界專家之聘期、協助授課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