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6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6條 學校辦理查證國外學歷,應由申請人出具授權查證之英文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後,函請我國駐外館處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