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0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0條 各該主管機關得視教育資源分布情形或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會商相關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後,指定學校辦理特定科、學程。學校辦理前項特定科、學程所需經費,各該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