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7條 學校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一個月前,檢具特殊教育方案及經費補助需求,向本部申請。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由學校依第五條第一項所定程序檢具特殊教育方案及經費補助需求,向本部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