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辦法 第5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5條 學校法人以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實驗學校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一、申請前三年內,法人運作正常,且無重大財務缺失。二、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三、私法人由學校法人改辦者,改辦逾三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