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第15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撤銷或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時,應通知外交部、勞動部、內政部及學校、機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