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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有關法令申請核准聘僱之受聘僱外國人,得依原規定繼續聘僱至聘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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