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6條 被保險人有保險費未繳之情事者,保險人應通知要保單位依第七條第五款規定,協助進行適當之催繳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