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除應檢具保險金申請書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受益人身分證明。
二、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
三、申領身故保險金者: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及被保險人之除戶戶籍謄本。
四、申領失蹤之身故保險金者:失蹤證明文件。
五、申領失能保險金者:診斷證明書。
六、申領醫療保險金者: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被保險人取得重大傷病證明者並應檢具之。
受益人申領各項保險金時,由要保單位確認被保險人學籍或教保服務機構幼兒身分。
受益人申領失能保險金者,保險人得對被保險人之身體予以檢驗,一切費用由保險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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