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相關法規 學生輔導法母法 第7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定學生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前項之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及塗銷,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學校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