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第8條 法規: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8條 軍訓教官介派後,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之情形,應經本部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議決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