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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各級學校及其他實施特殊教育之場所提供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之執行成效,應列入各主管機關評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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