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第2條 法規: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二、已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福利機構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