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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中途學校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建立學生申訴制度,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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