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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海外臺灣學校課程之實施,除當地國另有規定外,依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課程綱要辦理,選用本部審定合格或編定之教科圖書及補充教材。
海外臺灣學校得提報外國課程實施計畫,經轄區駐外館處轉本部核准後附設外國課程部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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