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補習班應訂定應變機制,在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事故時,迅速處理以保護當事人之權益。前項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之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害狀況,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並通報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三、研議改進措施,避免事故再度發生。前項第二款通報作業及文件書表格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