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 第12條 法規: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12條 依本辦法受補助或獎勵之媒體,其申請、被推薦之文件、作品或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違法或未依所送計畫時段或版面刊播作品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補助或獎勵,並追回其補助、獎牌、獎狀、獎金或其他獎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