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法 第6條 法規:終身學習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整體規劃終身學習政策、計畫及活動。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前項規定,協調、統整與督導所轄或所屬終身學習機構,並得結合個人、學校、機關、機構及團體,辦理終身學習活動。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應由各級主管機關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