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依本辦法獎勵之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其所填送之各項資料,經查明有虛偽不實者,由本部公告撤銷其獎項並予追回。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