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 第2條 法規:教育部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2條 本辦法補助及獎勵對象如下:一、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二、機構: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三、學校: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與國立及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四、法人及團體:全國性法人及團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