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第7條 法規: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7條 空中大學各學系置主任一人,辦理系務,並得置學位學程主任,辦理學程事務;附設專科部各科置主任一人,辦理科務。科、系主任及學位學程主任之產生方式,依專科學校法及大學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空中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