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受贈收入。四、學校財團法人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之捐贈收入。五、接受墊付學校財團法人或直轄市政府歸墊之收入。六、本基金財產處分收入。七、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