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法規: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16條 本辦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