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第5條 法規: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5條 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及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所定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院、系(科)、所及學位學程,其認定基準及相關注意事項,由本部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