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第29條 法規:私立學校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學校法人 › 第三節 董事會、董事及監察人 第29條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應依本法及捐助章程之規定行使職權,並應尊重校長依本法、其他相關法令及契約賦予之職權。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不得兼任所設私立學校校長及校內其他行政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