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8條 法規: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8條 學校經本部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者,其已招收之學生,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得維持至學生畢業為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