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15條 外國僑民學校經核准籌設後未於三年內完成籌設及立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其限期辦理仍未完成,或其籌設學校活動涉有違法情事者,得廢止原籌設核准,並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