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相關法規 學校衛生法母法 第4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所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設施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