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 第26條 法規:學校衛生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相關法規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26條 各級主管機關和學校應按年度編列學校衛生保健經費,並應專款專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