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5條 學校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前,應通知學生及家長,說明檢查之意義、項目及注意事項,並將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及平日健康狀況,提供檢查人員參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