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22條 法規:原住民族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相關法規 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就學 第22條 原住民族教育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必要時,並得委託原住民族、部落、傳統組織或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以保障原住民學生學習權。前項委託,準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