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8條 法規: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8條 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國語文教育政策及專業發展之研究。二、編譯政策、制度及專業發展之研究。三、本國語文與編譯資料之蒐集、研究、發展及推廣。四、工具用書、學術名詞與重要圖書之編譯及推廣。五、其他有關本國語文教育及編譯發展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