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事細則(101.12.30訂定) 第1條 法規: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事細則(101.12.30訂定)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1條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