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