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一、研究典藏組。二、展示教育組。三、經營管理組。四、產學交流組。五、工務機電組。六、秘書室。七、人事室。八、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