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8條 法規: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8條 本委員會或工作小組辦理評選,其於通知廠商說明、減價、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應個別洽廠商為之,並予保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